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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医保报销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3-03-28 15:16:22    本文出处:医保与物价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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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费用可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答:参保人参保后,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用都能够纳入报销范围,而是在用药、诊疗、服务设施等方面有一个基本规范,即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简称医疗保险“三个目录”。

参保人发生的“三个目录”范围以外的费用,不纳入医保统筹报销。列入“三个目录”的药品和项目分甲、乙两类管理,其中甲类药品和项目可直接进入医保统筹报销,乙类药品和项目须先个人自负一定比例才能进入医保统筹报销。

二、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有什么规定?

答: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2020年1月起,青医附院、市立医院、中心医院、海慈医疗集团、齐鲁医院、解放军971医院等六家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调整为1000元。

参保人住院治疗,在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按照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按照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线统一按照100元执行。

三、职工参保人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年度累计在4万元以下的部分,退休(职)前在一、二、三级定点医药机构分别报销90%、88%、86%,退休(职)后在一、二、三级定点医药机构分别报销95%、94%、93%;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的部分,退休(职)前报销95%,退休(职)后报销97%。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一个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四、职工医保参保人参保中断怎么办?

答:自2022年4月1日起,全省统一首次参保与待遇享受政策。参保职工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暂停医疗保险待遇;从补齐欠费和滞纳金的次月起,恢复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期间和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含缴费当月)。

五、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70%;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55%;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80%。居民医保基本医疗保险一个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

六、居民医保参保人中断缴费怎么办?

答: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缴费或者中断参保缴费的居民参保时,应当补缴历年应由个人缴纳的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并自缴费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补缴期间不享受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自2023年1月1日起,居民医保未在上年缴费本年度医疗保险费的,在缴纳当年度的个人缴费部分后,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含缴费当月)。

七、参保人如何办理住院报销手续?

答: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在住院处刷卡确认身份,如所患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病种目录内,即可办理联网登记手续。出院时医疗费实行联网结算,参保人只需要结算医疗费的个人负担额。

八、青岛参保人医保待遇资格如何查询?

答:微信小程序“青岛医保”-“医保常用”-“待遇资格”-“医保待遇资格查询”(自2002年4月1日起启用)

九、哪些异地就医费用可以联网结算?

答: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包括3部分: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及门诊慢特病费用。

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执行哪儿的报销待遇政策?

答:异地参保人联网结算医疗费用,执行青岛市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即: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

十一、门诊统筹如何办理?

答:门诊统筹实行定点签约管理。居民参保人应签约在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含一级医院);职工参保人可签约在任意一家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三级定点医院)。

职工参保人签约在社区或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因精神类、传染类、口腔科、眼科疾病到有资质的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直接联网结算。
  掌上办理操作流程:关注“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选择“掌上办我的医保一门诊统筹一立即申办”,进入签约界面,按提示勾选并提交,签约成功后会给予提示。

2023年1月1日起,参保职工可签约一家医疗机构实行普通门诊定点就医,签约在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分别按照75%、60%、50%比例予以报销。其中,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800元。

十二、“日间病房”报销政策有哪些?

答:参保人入住日间病房,不计算个人年度内住院次数,统筹金应付额不累计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负担额不设起付标准、不进行分档累加计算,不纳入大病医疗救助。离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不享受“日间病房”待遇,公务员、保健干部“日间病房”待遇同普通职工,不再给予补助和补贴。

日间病房相关病种结算限额、报销比例如下:

    病种名称

结算限额

人员类别

支付比例

个人自付比例

视网膜激光光凝术(单眼)

900

职工

75%

25%





居民

65%

35%

视网膜激光光凝术(双眼)

1400

职工

75%

25%





居民

65%

35%

激光虹膜周边切除术(单眼)

600

职工

75%

25%





居民

65%

35%

激光虹膜周边切除术(双眼)

1100

职工

75%

25%





居民

65%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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