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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回青就医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5-08-08 13:47:00    本文出处:医保与物价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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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返回青岛就医仍可正常进行结算报销。其中,在临时备案期间返回青岛就医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长期备案期间返回青岛就医的,则按临时就医报销待遇执行,会降低报销比例。

青岛市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特别是长期备案)后,如若返回青岛市长期居住或变更居住地,应及时变更原有的异地就医备案信息。对于临时备案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撤销或终止备案;而长期备案人员若已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则在6个月内不得终止或撤销备案;若未在备案地产生任何费用或备案时间已满6个月,则可以随时撤销或终止备案。

参保人可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自行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无需人工审批,操作便捷、高效。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关注“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点击【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进入公众号首页。


(2)在【医保常用】区域选择【异地就医】。




(3)进入【异地就医】模块后,页面顶端展示现有的异地就医备案名片,名片上有“撤销”和“变更”两个按钮。



(4)点击“撤销”或“变更”后,按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来源:“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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