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眼科医院关于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药品零差价销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28 17:14:03 本文出处: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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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作为公立三甲眼科专科医院,积极落实国家医改政策,将自2016年7月1日零时起,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所有药品均按进价销售,同时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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