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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附属青岛眼科医院2020年关于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1 10:43:15    本文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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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程序,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根据工作安排,拟对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0年12月17日(星期)早上7:00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健康查体中心前台(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16号)集合。

二、体检须知

1. 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以备检查核对身份。

2. 体检费用:560元,由考生个人负担,直接交付医院。只接收现金或银行卡

3. 有关《体检注意事项》附后。

4. 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要求,请佩戴口罩。

三、其他事项

1.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负担。

2. 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弃权的考生必须写出书面材料,并由本人签字。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体检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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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附属青岛眼科医院2020年关于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体检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