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关于清退门诊预交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4 10:00:57 本文出处:财务部
分享到:
浏览量:0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更好地服务患者,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响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对既往存量门诊预交金开展清退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取消门诊预交金
患者就诊前无需提前预存费用,只缴纳所选医师级别对应的诊查费用。诊察结束后,如需进行取药、检查、治疗等,可通过诊间、院内自助机、微信公众号、收费窗口等方式缴费结算。
二、关于退费
对于存量门诊预交金,请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1、人工窗口退费
本人办理:需携带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医保卡、医卡通(临时卡),以及本人银行卡。
代办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患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医保卡、医卡通(临时卡),以及患者本人银行卡。退款原则上只能电汇至患者本人银行卡,如需退款给其他人,需提供收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户口本等能证明关系的材料。
2、线上退费
根据微信、支付宝退费规则,最近半年内通过线上微信、支付宝充值所遗留的账户余额,可办理线上退费,退款资金将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搜索青岛眼科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选择个人中心—首页—线上退款。
搜索青岛眼科医院支付宝小程序,选择就医服务—线上退款。
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健康平安!
咨询电话:0532-85873106。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
2025年8月4日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