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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6岁儿童视觉发育特点及眼保健重点

发布时间:2022-08-06 14:33:00    本文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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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视觉发育特点

儿童视觉神经系统在出生后不断地发展变化,逐渐走向成熟。正常新生儿眼球虽然成形, 视力并未完全发育。1个月大婴儿的视力为0.05~0.1;出生到3个月之间, 眼球不会固视,会被脸孔、明亮或运动的物体吸引;6个月, 眼睛有成人的2/3大,看物体是双眼同时看,以获得正常的“双眼视觉”。距离与深度的判断力也继续发展;1岁:幼儿的视力进一步发展,眼、手、及身体的协调更自然;2岁~4岁:喜欢看图片、画画,带有图片的故事能吸引儿童的专注;3岁:正常视力为0.6,4 岁的正常视力为0.8,3岁时,立体视觉已近成熟;5岁~6岁:正常视力为1.0;8岁~9岁:视力发育已完成。

3-6岁学龄前儿童正常的屈光状态为轻度远视。远视可以中和发育过程中眼轴增长所致的近视,称为“远视储备量”。因此,家长在判断孩子视力是否正常时,一定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因素,不同发育时期有不同标准。

4岁后家长每年带儿童进行一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重点关注儿童弱视、斜视和屈光不正的筛查和治疗。随着体格的发育,眼轴的前后径逐渐增长,直至正常。轻度的远视可以被眼睛的调节力克服,但中、高度远视即使在调节作用下也不能代偿,会出现视力不良、眼疲劳、眼球胀痛、头痛等。过多地使用外界外物调节,还容易产生斜视、弱视。过早接触电脑、电视、手机游戏等,可造成孩子提前进入近距离用眼的“视环境”,导致视力损害。

3至6岁是视觉发育和有效治愈发育相关眼病的关键时期,眼保健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定期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早期发现弱视、矫正屈光不正、积极预防眼外伤,以及防治其他常见眼病。



二、关注儿童视力不良的信号

由于儿童无法用语言表达,也不能自我发现视力障碍,所以家长应当留心观察儿童的表现,从日常生活中尽早发现问题。

(1)看东西时皱眉、不停的眨眼、时而用手揉眼睛提示可能有远视。

(2)看电视时眯眼、歪头有可能是近视或双眼不等视。

(3)若有夜盲,提示可能有维生素A 缺乏或者是视网膜色素变性。

(4)看书时跳行或用手指导读可能是双眼协调性不好,或者是追踪与调视能力不强。

(5)瞳孔区有白色,同时视力低于正常,提示可能患角膜病或先天性白内障或视网膜母细胞瘤等。一旦发现孩子有上述现象,应到医院进一步检查。



三、眼保健重点

1、尽量避免接触和使用视屏类电子产品,每次20分钟,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

2、减少近距离用眼时间,做到保护视力三个“20”法则:20分钟近距离用眼后远眺20英尺(约6米)外的景物20秒。

3、增加户外活动时间,每天2小时以上在室外活动“目”浴阳光。户外活动接触阳光,能增加眼内多巴胺释放,从而抑制眼轴变长。

4、读写和握笔姿势做到三个“一”(眼离书本一尺、胸部离桌一拳、手指尖离笔尖一寸)。

5、均衡营养,不挑食不偏食,多吃水果蔬菜和富含维生素食物,少吃甜食和零食。

6、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保证每天充足睡眠时间。

7、一旦发现儿童看远处物体模糊、眯眼、频繁揉眼等异常,要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医学验光,并遵医嘱正确矫正。如果该戴眼镜而不戴,反而会加重近视度数的增长。

8、定期视力筛查和眼部检查

每年为幼儿做眼部检查,了解儿童的视力状态,还能查出可能存在的其他眼病,获得及时的治疗。

若瞳孔检查、眼位检查和屈光筛查等提示可疑为弱视,应尽早诊治,年龄越小治疗效果越好,6岁以前治疗效果最佳,一旦错过最佳时期可能会造成终生的视觉缺陷。

若眼位检查异常,提示可疑为斜视。儿童斜视除了影响美观外,还会影响视力和立体视觉的发育,导致弱视及双眼单视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应进行视功能评估及排查,及早诊治。早期治疗斜视可以在矫正眼位、恢复外观的基础上,促进视力发育和双眼视觉功能的建立。

若视力检查及屈光筛查异常,提示可疑为视力低常、远视储备量不足或近视,要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干预,培养儿童良好的用眼习惯,科学护眼和防控近视。确诊近视后应尽可能延缓近视进展,避免发展为高度近视而出现视网膜脱落等致盲性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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