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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1-26 10:39:00    本文出处:本站原创    供稿: 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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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一、进修人员接收

(一)组织管理

进修人员的接收工作由医务部根据有关科室带教能力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二)进修条件

1.医师进修条件:均需具备眼科医师执业资格证和执业证,同时符合以下其中之一:

(1)眼科专业研究生毕业需从事眼科临床工作1年以上;

(2)临床医学本科毕业需从事眼科临床工作3年以上;

(3)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学历需从事眼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

2.护理进修条件:护理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眼科护理临床工作一年以上,同时具备护理执业资格证和执业证(申请到手术室进修的必须是手术室护士)。

3.医技人员进修条件: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从事医技相关工作2年以上,同时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证书。

(三)申请程序

1.符合进修条件的人员,可登录我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医务人员进修申请表。

2.按表上要求填写完毕,经所在单位负责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3.将申请表并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及学位证复印件、医师(护士)资格证复印件、执业医师(护士)证复印件等一并邮寄至我院医务部。经讨论通过后,我院向进修医师(或单位)出具进修通知函。

4.完成上述手续后,按我院出具进修通知函中时间要求到院报道。报道时需提交的资料: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原件,派员单位盖章的进修学习担保书保密承诺书近期彩色照1张(1寸)

(四)进修期限

进修临床科室原则上不低于6个月(单一专项技术不低于3个月);护理医技专业为3—12个月(不低于3个月)。进修结束时医院根据进修期间表现出具结业鉴定及毕业证书进修时间不足3个月属于短期参观学习,不提供结业鉴定及毕业证书)。

收费标准

进修期间免收进修费住宿费按需择机安排400元/月含水电费)(床位有限),进修期间餐费自理

进修人员安排

由医务部根据进修人员的申请安排组织入科学习,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接受进修医师来本院进修。进修时间半年以上者,原则上可进修轮转两个专业科室。进修时间为半年以内者,只安排进修一个专业科室,中途不予转科。

1.进修人员在接到《进修通知函》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来院报到,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请假,请假不得超过一周,否则视自动放弃进修资格处理。

2.进修人员报到时,持《进修通知函》到相应证件至医务部办理进修手续,领取隔离衣及工牌,办理餐卡及安排住宿。

二、进修人员监督和管理

进修前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包括医院规章制度、病历书写指导和管理规范等内容。

(二)进修期间应统一着装并佩戴我院进修人员工牌,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科室工作安排,规范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财物,一经发现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并通知原单位。进修期间无探亲假,不得在工作期时间内到院外参加各种会议。按月上报考勤表,不准攒假休息,有特殊情况可请事假。因病,因事耽误的学习时间,在进修期满后不顺延。请假超时不归者按终止进修处理。

(三)进修人员的进修科目和时间按进修计划执行,不得任意变更进修专业和延长进修时间,如中途调回本单位或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变更专业、缩短或延长进修时间者,需经原单位来函说明情况,根据接收科室工作安排协调后办理手续。

(四)进修人员报到时各种费用一次性交清,中途自动终止学习者,不做书面鉴定,不发结业证书,不退还所交的一切费用。

(五)进修医师无论在原单位任任何职务,在我院进修期间均按低年资住院医师管理,遵照三级医师负责制,诊疗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以防发生差错事故。进修医师不独立值班及独立进行各种诊疗活动。

(六)进修人员产生医患矛盾时的处理

1.因服务态度不好,病人投诉情况属实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记录在本人鉴定上,留院察看2周;第三次退回原单位。

2.工作期间在没有请示上级医师指导的情况下,违反医院制度私自处理病人出现的医疗差错和医患纠纷,由当事人负直接责任,违反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3.凡患方投诉或出现医患纠纷有赔偿情况的,视当事人引起纠纷的原由、事态态度及人事态度,根据医院医患纠纷处理制度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七)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安排进修医师进修学习,一旦发现,扣罚该科室奖金每例1000元。

三、进修人员结业

1.进修人员进修期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我院进修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者,进修结束时,其本人应提交进修学习总结,科室主任对其进修学习情况进行鉴定及出科考试,由医务部存留其考试成绩并填写“离院物资清点表”后方可离院。

2.医务部根据科室鉴定出具进修医师进修结业鉴定,并发放《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进修结业证书》,并以书面形式邮寄至进修医师单位管理部门。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医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1:进修申请审查表.docx

附件2:进修期间担保书.doc

附件3:进修人员保密承诺书.doc

附件4:进修生考勤表.docx

附件5:进修人员工作总结.docx

附件6:进修人员结业鉴定.docx

附件7:进修人员离院交接单.docx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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